在接到该舆情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境执法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所反映中铁岭南府,开发商为郴州市泰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0MA4Q7C6***),法人代表王辉勇。承建方是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001***),法人代表徐中义。中铁岭南府楼盘占地面积186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分三期建设,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一期、二期工程,其中,一期正常进行主体建设和土方外运,现有挖机两台,塔吊三台,天泵一个,地泵一个;二期正常进行土方外运以及支护桩施工作业,现有桩机一台,旋挖机一台,挖机两台,柴油装载机(ZL50)一台。该项目于2020年9月14日依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反映中铁岭南府夜间施工产生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2020年11月6日24时,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对该投诉反映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工地一期在进行混泥土灌桩作业,二期在进行渣土运输作业;主要噪声源为混泥土搅拌车和渣土车运输噪声,因工地距离居民住宅小区较近,南面为北湖区公路局家属小区(距离10米),西面为李家湾自建房安置小区(距离20米),北面为香榭丽舍小区(距离5米),故桩基施工、主体结构建设及渣土运输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2020年11月10日,我局对该工地负责人进行约谈,工地负责人陈述造成夜间施工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中铁岭南府是郴州市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之一,任务重,时间紧,承建方为确保工期按时完成,将施工时间定为早7时至晚24时,24时后不施工作业;二是因郴州地质的特殊性,地下有溶洞、暗河等不定因素,为确保桩基基位成型,桩基作业需持续施工;三是该项目土方量较大,近期夜间在进行土方外运,渣土车辆运输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休息造成了影响。
三、处理情况
我局已要求中铁岭南府负责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三十条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指晚22点至晨6点的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需提供工程项目设计要求文件和住建部门的证明,建筑施工单位获准夜间施工作业后,须在周边住户小区张贴施工公告,书面告知周边居民;针对夜间渣土运输问题,根据郴州市政府有关规定,渣土运输需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在晚22时至次日6时进行。
该工地负责人承诺,于2020年11月17日起,将施工时间调整为早上6点至晚22点,其他时间不施工作业。若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将报住建部门批准同意后,并向周边居民小区张贴告示。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夜间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该工地未经住建部门批准,夜间进行主体施工,将进行从严处罚。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北湖分局环境监察大队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