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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单位
七星市场搬迁后收费太高太离谱
胡
问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12 14:41:41
在七星大市场从事拖菜生意,本就赚的就是辛苦钱、血汗钱,一个月也赚不到多少钱。因为七星市场要搬迁至供销物流园,新的市场方一辆三轮车要收费800元,而此前我们在七星,收费是200元/月。这不是压榨广大劳动人民吗?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介入,降低收费标准!
官方回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02 12:10:16
网友您好!收到网友反映中国供销郴州农副产品物流园收取三轮车管理费过高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派员对相关事项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中国供销郴州农副产品物流园由郴州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承建和运营。园区蔬菜业态于2020年11月9日正式开业,针对物流园内人车混杂、物流混乱情况,郴州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根据自身管理需要,自2020年11月起,将物流园一期西区的蔬菜等货物场内装卸、搬运、入库等工作承包给个体老板崔润福(乙方),并签订《场内装卸货承包服务协议》。协议双方约定:在合同服务区范围内,乙方整体配置不低于30台,不高于60台电动平板三轮运货车,且每车配置一名专职卸货人员,用于满足服务区内货物装卸、搬运、入库等物流服务;双方议定承包费用按照每月每车200元标准由乙方向甲方上缴管理费。崔润福承包该项劳务后,招聘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自带车辆到合同服务区内从事货物装卸、搬运、入库等工作,双方签订《场内劳务管理合同》,约定劳务人员向崔润福(劳务承包方)缴纳管理费800元/月,目前实际按照700元/月标准收取。
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上述承包管理费用缴纳属于市场调节、自主定价管理的价格行为,遵循自主自愿原则,且双方签订《承包服务协定》和《劳务管理合同》,其经济行为属于经济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调整范畴。我局通过认真调查、积极协调、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现市场管理方(郴州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已承诺,将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并对过渡期间的管理费用实行优惠,下调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车400元,优惠时间为:自园区蔬菜业态营业之日(2020年11月9日)起延续半年。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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