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今日,交警队和派出所还未有任何的侦查和查案办案行为,两个部门互相推诿,交警队抱怨派出所不给相关的监控录像以及需要派出所先行处理盗窃案,再处理交通肇事逃逸。我妈妈目前在医院住了一周多的医院,自行垫付三千多的医疗费用,无法动弹。住院期间,交警队和派出所没有任何一人到医院找我妈妈核实案发的细节以及调查,这种极度不作为的行为令人难以置信!
交警队打电话咨询当事交警,表示只能先等派出所抓到肇事人才能处理交通事故;打派出所负责的民警(所长),告知明天核实一下情况再做调查。 11月10日,我妈妈再次到城关镇派出所咨询案子的进度,却被告知截止目前还未立案,案子已经过去整整8天,派出所居然还未立案,你们到底在干什么?每天在忙什么?口口声声工作忙没时间,你们的时间去哪了?11月2日晚上打了110报案,也去派出所配合调查,为什么不给立案?能否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请问,这些头戴国徽,肩顶警徽,代表国家执法机关的警察,身上的职责何在?肩负的责任何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