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经查,投诉所反映为“五岭明珠”建设工地,目前该建筑工地正在进行楼面浇筑作业,偶有工艺需要造成超时作业噪音扰民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指晚22点至晨6点的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除外。我分局要求该建筑工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同时,施工单位也作出保证:如因混凝土浇筑需持续作业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并提前向周边住户进行书面民告,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北湖分局环境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