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投诉情况(环境权益要求)
您反映“临武县曾家岭学校里面有家豆腐工厂,每天凌晨左右便开始工作,油烟味和机器的噪音严重干扰附近邻居的生活。希望相关部门管管”,相关诉求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舜峰镇政府、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早在2020年7月29日、8月20日、9月10日进行了现场调查。
二、 投诉事项调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豆腐加工厂全称为“临武县舜元豆腐坊”,信用代码:92431025MA4***HK29,位于临武县舜峰镇曾家岭学校(废旧老学校),生产面积一百平方左右;生产工艺是:外购黄豆-打磨成粉-蒸汽成块-成品(部分油炸);主要设备有:蒸汽炉、分离机、油炸锅;环保设施有集气罩和油烟净化器;主要污染物是生产作业时油炸豆腐的油烟和固定设备抽油烟机与分离机的噪声,以及人为的社会生活噪声。
三、投诉事项处理结果
1、关于油烟问题,该豆腐坊装有集气罩收集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排放,现场查看油烟排口,基本无油渍;
2、关于噪声问题,由于天气原因,豆腐发酵快,容易出现质量问题,故而需夜间生产,次日销售方能保质,因此产生夜间噪声,2020年9月10日我局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到信访人家中卧室、客厅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一二类标准;
3、为更好的改善环境,2020年9月18日舜峰镇政府对豆腐坊和信访人之间的环境问题进行了调解,豆腐坊按照信访人的要求,进一步改善了生产布局和环境管理要求。
四、救济渠道告知
环境污染问题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是民生大事,我局日后必定加强对临武县舜元豆腐坊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环境安全。
如认为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我局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