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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单位
桂阳县仁义镇大湖村樟树组村民农田遭售卖
蒋先生
问政单位:桂阳
2020-10-12 09:24:57
桂阳县仁义镇大湖村樟树组,当地村干部未经过村民同意将村民的基本农田售卖给他人建水电站,请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官方回复
桂阳
2020-10-20 09:33:53
网友您好!桂阳县仁义镇大湖村樟树组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村民代表会,18个户主代表参会,当时全村共24户,参会代表人数为75%,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樟树电站改造合同》的相关事宜。本组于2019年8月28日与桂阳县楠木电站签订该《合同》。《合同》第二条规定桂阳县楠木电站给付大湖村樟树组管理费2万元/年(该管理费实为电网改造后的电价差补偿费)。《合同》第六条、改造电站影响甲方耕田灌溉每年水田租金500元/亩,旱土每亩租金200元/亩,林地每亩租金100元/亩,青苗费一次性按国家标准补偿。因该项目现在建中,双方核定被占用的水田9亩,租金4500元/年,已按《合同》规定给付到位。其余占用的旱土和林地的面积待项目完工后核定,再给付租金。目前大湖村樟树组的管理费和租金收入都用于该组的公共事业。因此不存在“当地村干部未经村民同意将村民的基本农田售卖给他人建水电站”的情况。
桂阳县仁义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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