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安仁县华王乡消湾村泉塘组一养猪场污水直排”诉求我局已收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12日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确认该投诉件所指的猪场为“安仁县中鹏养殖场”,位于安仁县华王乡消湾村,经营者贺小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028MA4QH0W***,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排污许可证,与唐人神安仁公司合作,现存栏生猪950头。该养殖场建有450立方米的收集池,60立方米的干粪棚,300立方的红膜沼气池,1500立方米的氧化塘。
2020年9月29日上午,我局会同县畜牧水产中心、华王乡政府前往现场调查发现,因暴雨天气有少许污水漫过氧化塘坝排至紧挨氧化塘的红薯种植地迹象。当即现场责成中鹏养殖场在10月5日前加高氧化塘塘坝60厘米以上,并在现有氧化塘与猪舍之间新增2口以上氧化塘,防止污水再次漫过塘坝。
10月12日上午,我局再次会同畜牧水产中心、华王乡政府现场核实,该养殖场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了3口氧化塘未发现有污水直排现象。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非常诚恳的邀请您继续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局环保举报电话:0735-5212369。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
2020年10月12日
网友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我乡工作人员于9月29日会同畜牧局事务中心廖主任、环保局执法大队二队贺队长与养殖场负责人已经当面接洽。养殖场负责人贺某表示自己的养猪场有比较完善的环保设施,干湿分离后的污水流入发酵池,经过处理后的污水是黑色的,只是看上去像污水直排,实际并无很大危害。环保局、畜牧局、乡领导经商议后决定,将联合第三方公司和养猪合作公司针对现有设施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贺某按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多方现场勘察,通过勘察验收合格后才能进猪苗。贺某表示同意处理意见,接受整改;其所合作的养殖集团公司也同意处理意见,表示未得到几个部门允许的情况下,不会为该养殖场提供猪苗。之后,贺某签了《养殖场环保承诺书》。
华王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