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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单位
资兴市鲤鱼江棉织厂改造房距离居民房屋过近
市民
问政单位:资兴
2020-08-14 15:24:10
我是资兴市鲤鱼江棉织厂一名业主,该小区旁棉织厂改造房距离小区9栋间距仅4.2米,严重影响居民采光及通风,请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官方回复
资兴
2020-08-24 17:18: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您反映的“资兴市鲤鱼江棉织厂改造房距离居民房屋过近”问题我单位已知悉,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5.1.2条“建筑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及当地城市规划要求;2.建筑间距应符合本标准第7.1节建筑用房天然采光的规定,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和场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日照标准的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第4.0.8条“住宅建筑与相邻建、构筑物的间距应在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管线埋设、视觉卫生、防灾等的基础上统筹确定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5.2.2条“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2的规定,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其他章的有关规定”。表5.2.2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规定:一、二级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之间的间距为6米;备注中第2条: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米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综上,建筑间距在符合日照、采光、通风的要求下,还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规定。
经核实,陈大鹏旧房改造项目属于何基塘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一部分,改建房屋东南墙角与棉织厂第九栋西北墙角间距为4.29米。根据日照分析结果,该两栋建筑的间距符合日照及采光、通风的要求,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表5.2.2中防火间距不限的备注情形。综上,我局认为该项目间距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规定。
再次感谢并欢迎您对我单位公章的监督和提醒,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735-3228308
资兴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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