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汝城县公寓楼安置是根据《汝城县中心城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搬迁户公寓楼安置办法》汝政办发[2013]20号文件精神分批次进行分配安置的(含一楼的综合用房或车库)。安置时先制定抽签安置方案,提前三天发书面通知安置户,抽签前在抽签现场上墙公示:参与抽签安置户的名册、抽签房源房号、抽签安置方案、抽签需知等相关信息。分房抽签时由安置户推选代表参与制签和现场监督。并当场公布中签结果,发放中签通知书。整个抽签过程县安置办、卢阳镇及涉及安置的村主干全程参与,整个分房过程都是公开、公正、公平的。民情反映中所指的“该村安置房车库未进行公开、公正抽签分配疑似凭关系暗箱操作”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
具体涉及4号南安置点第13栋综合用房的安置,县安置办在2015年7月、2019年12月和2020年7月共组织三次抽签安置,2019年12月13日抽签时,参与分房的26户安置户全部到场,但因部分安置户在未分配前已私自撬锁侵占待分配的综合用房,并要求分配临路店面房等原因,串通其他安置户不参与抽签并煽动部分安置户中途退场,按照抽签安置办法到场后自行离场的视为放弃本次抽签权,当场次只有朱毛枝、朱建林、朱凌芳、何春龙4户安置户按照正常程序参与了抽签安置,这些通过抽签分到房屋的安置户都是以公开、公正的方式取得的,不存在凭关系暗箱操作的现象。目前第13栋剩余的15间车库因部分安置户私自撬锁占用是导致其他安置户无法正常安置到位的主要原因。下段我镇将组织力量先腾空已占用的综合用房再安排抽签安置到位。
卢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