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收到您反映《爱莲湖下高速公路口处有大型挖机填湖造房,影响水生态环境》,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到现场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民反映情况不属实。为满足郴州城区及郴资桂城镇居民生活饮用水需求,由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郴州市东江引水二期工程。已取得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郴州市东江引水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郴环函【2020】9号)和郴州市水利局关于郴州市东江引水二期项目涉河穿(跨)越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郴水许【2019】23号)。针对此情况,我局责令该项目,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水保方案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苏仙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