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经我队核实,李先生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近年来,我县摩托车、电动车数量骤增,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由于车主未主动申报,造成车辆信息缺失,日常管理难度,从而引发一些盗窃等治安案件,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切实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桂阳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桂阳县公安局联合下文(桂综办【2018】24号)在全县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智能防盗系统安装备案登记工作。成立了桂阳县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智能防盗系统安装备案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天网办、交警大队、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等部门共同开展推进该项工作。电动车用户一次性交纳智能防盗系统安装及服务费120元,摩托车用户一次性交通150元,服务期限三年。车辆丢失报案后,公安机关30天内车辆没有追回的,车主可持相关证明向安装系统的人创天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理赔。电动车:购买一年以内的车辆丢失赔偿1200元,1至2年的车辆赔偿600元,2年以后的车辆赔偿300元。摩托车:购买一年以内的车辆丢失赔偿2000元,1至2年的车辆赔偿1000元,2年以后的车辆赔偿500元。
二、处理情况:这是一项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举措,采取自愿方式,不存在交警大队强制要求摩托车装防盗跟踪器。若强制要求办理,或有关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可以向县纪委举报投诉。
桂阳县交警大队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