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先生: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组织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您于2019年9月25日正式向临武县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递交了《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社保专班在收到您的申请资料后,受理了您的补缴申请,并于2020年3月对您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经查阅您的服役资料,您于1978年2月于临武县应征入伍,入伍前籍贯为湖南省临武县武水公社三江大队,家庭住址是临武县武水公社三江大队第一生产队,入伍前在家务农,属农业户口,1982年1月1日退出现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规定,此次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的政策适用对象为: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由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办理安置相关手续的退役士兵。2011年安置改革前一直实行城乡有别的安置方式,农村籍退役士兵回乡务农,城镇籍退役士兵及志愿兵(三期以上士官)等由政府安排工作。《意见》是在原有城乡二元制度基础上制定的,主要解决政府安排工作的部分退役士兵所面临的社会保险问题。在初审安置身份过程中,由于您是农村户口入伍,不属于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经查阅历年来安置工作档案资料,也未有安置依据;为了慎重起见,县专班还专门通知您,请您提供由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您的安置身份,但是您都未能提供有效材料,所以您的申请未能通过审核,而不是您在留言中写的您符合申请条件但退役军人事务局拒绝受理。
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工作现在仍然可以受理,如果您现在能够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您符合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由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办理安置相关手续的退役士兵,我们仍然可以办理补缴业务。
非常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临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