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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单位
请求处理汝城县延寿瑶族乡铜城瑶族村安置房分配事宜
市民
问政单位:汝城
2020-07-28 14:59:45
我是汝城县延寿瑶族乡铜城瑶族村村民,2015年,村里易地搬迁,按25平方米/人进行分配安置房,我家8口人,目前仅分配了一间150平方米的房屋,请求处理。
官方回复
汝城
2020-08-04 15:26:08
胡先生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由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朱速舟同志,铜城村驻村领导谭外生同志,铜城村驻村干部张新洪、何昌,村支书胡进贱等为成员的调查处理小组展开情况核实。
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地区2016-1906号等文件)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是扶贫房不是致富房,牢牢守住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M2的红线,决不能把安置房盖成“小洋房”、“小别墅”。经调查核实,信访人系胡华贱,延寿瑶族乡铜城村新田垅组人,其家庭人口为8人。该户已经多次以人均不足25M2为由,向上级要求满足其人平25M2的想法。该户已在官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分配了面积最大的房子150M2。且为了更好的方便其就近就业,县联席办另在三星工业园安排了10㎡房屋给胡华贱户。故共计为该户分配了160M2.
乡人大主席谭外生同志会同相关同志已亲自上门入户做了搬迁政策解释工作,下一步我乡将继续加大易地搬迁政策宣传,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做出全面的政策解释。
延寿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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