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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反映雷坪镇青兰村四组马下村的生态林补贴款未到位一事。 经查,青兰村四组马下村的生态林面积为163亩,补贴金额为2852.5元,自2017年开始该组就有生态林补贴资金,因为生态林补贴资金是属于组里面的集体资金由各组直接管理,主要用于生态林抚育等,村委无权领取。通过到农经站调取该组生态林资金报账情况,发现自2017年以来,该组生态林资金一直停留在村账乡管账户上,从未报账领取,因此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马下村搞风力发电,支书李国光对表达正当权益的村民态度恶劣的问题。 经查,2015年中广核风力发电公司和青兰村村民协商在该村实施风力发电项目,涉及到征地补偿均已经谈好,中广核在项目启动后,少部分村民以各种不正当理由阻碍施工,时任支书李国光有责任协调此事,在协调过程当中还有青兰村其他村干部以及村民在场,均表示村支书在现场处置过程当中一直本着有理、有据、有节的态度处理此事,没有出现态度恶劣的情况,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反映15年前修老屋场至青兰小学的路要求村民派钱、钱不知去向的问题。 经查,雷坪矿自青兰的路水泥硬化路项目是自2010年开始实施,全长约8.8公里,该路经过老屋场至青兰小学,按当时政策要求西江村与青兰村需自筹资金30万,剩余的资金由政府立项解决。在时任驻村干部的指导下,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青兰村大约1100余人,会议决定按人口出资,每人300元,对于家庭十分困难的群众(约100余人)免于集资,考虑到部分百姓经济压力大,后决定每人集资200元,其余所欠资金通过在外知名人士募捐解决,集资过程中以村民自愿集中为主,村民集资的钱收集后,村委及时交给修路老板,其余所欠的尾款由政府立项解决,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反映20年前村委把村集体资产半冲水库随意变卖的问题。 经查,2008年底半冲水库承包合同到期后,为了管理和利用好半冲水库,村支两委开会决定将水库继续承包出去,且约定价高者获得承包权,水库于2009年1月1日承包给了朱三文,承包期为二十年(2009年1月1日--2029年1月1日),村委有青兰村半冲水库的承包合同为证,水库并没有变卖,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反映的四个问题均不属实。
桂阳县雷坪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