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解放路希望之星王朝家私利用公共人行道划车位,向停车人收费”知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刻交办北湖支队,立即安排执法巡查人员前往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0年7月13日人民路大队执法人员前往解放路希望之星王朝家私进行走访调查。经走访得知,此区域人行道上临设停车场机动车位,郴州王朝家居超市2020年6月4日以书面形式向郴州市城市管理局申请恢复启用原规划停车位的使用。获批准后,郴州王朝家居超市向郴州市物价局申请对其进行收费,依据郴价服【2014】4号(郴州市物价局印发郴州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致的通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经市物价局批准后,取得了收费资格,属合法行为。
市城管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