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投诉反映的烧烤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管道低空排放门店二楼。南湖路区域的餐饮店均属于商住混合楼,未建设专用的油烟管道,因楼上居民不同意餐饮店私自建排烟管道使其住房安装高空排放,故大部分店面都是低空往店门门头招牌处排放,且大部分店面都经营夜宵烧烤项目,即使经过油烟净化处理达标排放,仍有较重的烧烤异味产生。而且该区域店面较多,在就餐时间点油烟集中排放点多面广,势必会对该区域居民产生影响,难以满意。下步将油烟低空排放、环保设施不正常使用的餐饮店移送至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进行后续处理。我局已对该烧烤店进行了油烟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我局要求烧烤店加强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保证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
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