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夏女士”: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转发湘肺炎机制发〔2020〕455号文件的通知》(永疫指〔2020〕150号)文件精神,离京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做好离京人员新冠肺炎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8号)执行,即“持有离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的离京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离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离京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阳性者及时进行隔离治疗,核酸检测阴性者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目前,我县对需要隔离的对象实行免费。在您确定离京日程后,希望能及时与户口所在村(社区)联系,进行登记报备。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0735-5522334咨询。
永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