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999年,原飞仙镇新窑村(现舂陵江镇陶源村)个体老板刘柏贵,以十万元的价格从原飞仙镇企业办购买了企业办所在的地块。2019年,刘柏贵为使厂子达到环保要求,在原料堆放处加盖了一个厂蓬,并且在未与飞仙八组协商的情况下,占用了八组部分土地。之后,八组村民找到刘柏贵要求赔偿,刘柏贵也承认侵占事实并愿意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适当作出补偿。但因双方在被侵占的范围和赔偿金额上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事情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镇党委政府已多次介入组织双方调处,也协调无果。
二、事件发展情况: 因该事件一直得不到妥善处理,飞仙八组村民在少部分人的带动下,组织群众到柏贵陶瓷厂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以期将事件尽快处理。活动内容包括一是日夜派人轮班,在认为被侵占处阻止厂方施工;二是寻找界线以支撑八组的观点;三是挖断属于八组和已方认为是八组的地段,以示主权等。以上一系列活动,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肢体冲突,但使柏贵陶瓷厂原料无法运输进厂,部分员工被迫停工;由于上游被八组挖断,雨水被改道往处于下游的厂房处流动。厂房一处围墙倒塌并波及一栋厂房(围墙倒塌并波及厂房原因及损失以专家鉴定为准,飞仙派出留所有相关证据)。
三、处理建议: 该事件因双方意见相差较大,不论是私下协商、社会正义力量帮助还是镇党委政府的极力调处,均以无效而告终。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桂阳县舂陵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