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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大道海通快处快赔中心未退还车辆保证金

市民 问政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06-18 14:55:51
2014年5月,我儿子驾驶车牌号为湘LCX520在白露塘镇与另一辆小车发生追尾事故,当即报市交警三大队,交警工作人员将该案件移交青年大道海通快处快赔中心处理,该中心收取8万元事故保证金,并称待案件处理完毕,会如数退还。该交通事故已于2015年7月结案,但至今只退还了2万元事故保证金,请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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