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长城村钟头松信访事件的回复
2020年6月16日收到信访件后,我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乡、村干部到户进行调查,初步调查结果如下:
基本情况:钟头松,长城瑶族村乌鸦垅组村民,家庭人口4人。2015年通过“五评法”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4人。该户通过政府政策帮扶、引导和自身努力,于2016年年底脱贫。家庭成员中其二儿子钟青辉是先天性心脏病,四级肢体残疾,其他成员健康。家庭主要收入是夫妻在本地零工、种植和其子钟文辉务工收入,2019年人均收入12941.44元。
关于反映“钟头松购买商品房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且未完全拆旧”:经查核,钟头松户于2017年经本人申请、民主评议等程序,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并于当年实施建设98平米,一层砖混结构,2018年通过验收,2019年本人按照规定进行拆旧复垦。其儿子钟文辉于2019年12月2日在文明老街吉祥新村1栋6楼2房号协议购置“小产权”房,购房面积83.83平米、杂房6.16平米,总计购房款为11.6万元。于购房当日向房主老板陈文湘支付5万元了,余款分3年内付清。按政策规定,该户是属于脱贫后因家庭需求及收入增加后所购置的房产,不属于“四类人员”,故不存在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另,该户原住房为四个兄弟(钟头松、钟义松、罗永华、罗勇华)共有,土坯房90平米,土木结构。按照1998年5月22日该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执笔人:黄义行;在场人:钟才兵、罗守求、罗太忠),属钟头松所有的住房仅为该房坐身左边里面一间(面积约13平米)和正厅四分之一(面积约10平米)。在2019年拆旧时,因该户需拆去旧宅,钟头松非常配合工作,积极履行拆旧义务,但因整栋属四兄弟共有,考虑到拆旧后安全隐患等问题,经钟头松与其弟弟钟义松协商后,其弟弟同意将其本人在该栋房子右边的一处住宅(面积约15平米)与钟头松原有分割的住房进行置换,并在2019年11月28日自行拆去并复垦。
关于反映“钟头松随意将土方堆放至农田内影响耕种”问题:经查核,该户在2017年分散自建新房时,因处于山区,地势较复杂,选址成为大问题,后经多次考虑,最终选择本户自留山内开挖土方新建住房。在开挖时,土方顺坡堆土,部分土方滑体到山脚的农田中。经现场核实,所堆积的土方占农田约0.1亩,属于本户责任田,并未影响其他户农田损毁和耕种。由于未经批准土地现状被改变,造成耕地面积减少,乡、村干部已对钟头松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七月二十日前将土方损毁的农田进行复垦,恢复耕种。
汝城县文明瑶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