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在收悉您的“咨询移民户买房补助事项”一帖后,我中心十分重视,现将政策回复如下:
2020年移民避险解困政策参照《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全省第三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的通知》(湘移发【2017】7号)文件:
避险解困试点对象为已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且生产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农村移民,确定的帮扶对象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居住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经国土资源部门鉴定必须搬迁的;二是生存环境恶劣,生活贫困,不搬迁无法摆脱困境的;三是长期居住在船上,生产生活方式以“水上漂”为主。
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安置的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县城(集中或分散)安置。对就业能力较强,有一定经营经验,土地依赖程度较低的移民引导采取进县城购房安置的方式。
(二)乡集镇(集中或分散)安置。对就业能力一般,经营经验相对不足,对土地尚有依赖的移民,引导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乡集镇安置。
(三)中心村寨(集中或分散)安置。对就业能力低,以来土地程度高的移民,引导搬迁到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区位条件和地质条件好、环境容量相对充足的中心村寨安置。
(四)社会保障安置。对年老或因病、伤、残丧失劳动力且无直系亲属供养的移民,引导搬迁到当地养老院、敬老院等进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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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