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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单位
重大交通事故至三人死亡,后续赔付迟迟不到位
曾浩
问政单位:永兴
2020-06-05 19:21:54
2019.12.16日于永兴县黄泥镇涌水村石禾塘路段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与小型客车相撞,小型客车驾驶员及两名乘客当场死亡。经永兴交警大队协调,于12.24日签署赔偿协议书,赔偿期限为2020.2.13日前全部赔付清。结果到2020.4月止,只赔付了一部分,后又一次经交警队协调,于2020.4.22日再次签署协议,协议内容是每月30日向受害方赔付20万,六个月止,然而第一笔就迟迟没赔付。请求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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