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宗地位于东周村马古组,是2014年11月6日被县征拆中心征收20.147亩用于车辆检测中心项目使用;
2.该宗地属马古组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征地补偿费属马古组集体所有,青苗补偿费属个人所有;征地补偿费总计469203元于2014年11月15日由县财政局国资中心拔付东周村帐乡管帐号上;2015年2月10日由组内村民共同拿出分配方案,徐秋苟分得6800元,并签字到乡财所报了帐;
3.本宗地已于2017年出让给安仁县车辆检测中心,现项目准备动工,项目指挥部组织镇、村、组、县征拆中心对地面青苗进行了调查、登记,并按国家补偿标准计算出补偿价款,然后通知种植个人认领补偿款;本宗地涉及12户人,现有7户人已认领补偿款。
4.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到徐秋苟家讲解国家征地相关政策,并于2020年5月21日再次通知做好地面青苗补偿费认领和自行处理工作,至今未有行动。
安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