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收到您反映《中行路佳佳幼儿园旁自建房居民在家中饲养多只家禽,且将污水排入周边小游园,散发臭气》,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派员与白鹿洞街道、城管执法人员一同到现场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发下:经核实,市民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市民在家中养了2只鸭、2只鹅、20只鸡。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针对此情况,城管执法人员要求该市民近期内将家养殖的活禽尽快处理。后续工作将由城管部门进行跟踪处理。
感谢群众的监督和批评
特此回复
市生态环境局苏仙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