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1、1983年238队探矿队征收了良田村九组土地其中包括该诉求人刘先生的土地,当时征收时就已付清了征收费。2、今年中矿建设集团又利用一部分已征收的土地用来堆尾沙,被利用的土地中矿建设集团又付了一些费用给村民,诉求人的土地未被利用。3、良田村今年开展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将诉求人原已被征收的土地复垦了,因原征收时已付了征收费,故没有补偿。 4、我乡副乡长朱中建已和中矿建设集团协商,中矿建设集团同意再支付一万余元给刘先生,但刘先生要求支付3万元。 5、目前已和该诉求人协商好解决办法,正在处理。
汝城文明瑶族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