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应的“南湖路佳兴鱼杂馆将桌椅摆放在店外超门面经营,食客喧哗声扰民严重,请求处理”的问题,我局已经知悉。现将处置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南湖路佳兴鱼杂馆原位于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北湖支队燕泉大队五里堆中队辖区内,几年前已转让,现名为“东顺鱼杂馆”,邻店还有一家“琳辉鱼杂馆”。占道经营时间主要是深夜24时左右,两家店会将桌椅摆放至人行道上占道经营。其中,顾客店内就餐喧哗扰民由公安部门管理。
每天晚上18:00至22:30,大队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处进行巡查值守,期间无占道经营行为,顾客全部在店内就餐,无店外经营现象。
同时,今年5月起,针对天气转暖,夜宵占道经营现象反弹,大队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深夜24时后夜宵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并对店主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得超门店经营、作业,并要求店主主动劝阻顾客小声交谈,不得喧哗扰民。
下一步,大队将安排执法人员加强该处的巡查值守力度,及时劝导店主店内经营,并不定期开展夜宵整治,加大夜宵占道经营查处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同时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夜宵店的巡查、整治力度,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特此回复。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