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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兴劳务派遣公司未给员工办理失业保险相关问题

市民 问政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5-08 11:15:11
2016年8月,我由龙泉路龙泉名邸南苑15栋206室“宇兴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苏仙区生态环境局从事协管员职务,因疫情期间拒绝去一线,于2020年2月24日被苏仙区生态环境局辞退,现劳务派遣公司未给我缴纳2020年大病保险,且未有发放43个月离职补偿金及未办理失业保险,多次反映未果,请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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