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核实,发帖人母亲段聪英老房屋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一事,协议是发帖人兄张家富代表签的字。在场证人有:张万佑、张友循、张万新,补偿款贰万壹仟陆佰一拾元(¥21610.00),由其嫂子张五芝领取,现存其兄独立账号用于其母逝世后所需费用(由于都在广东打工,电话联系得知)。项目实施前有告知其本人,程序到位,发放款项到位。因其两兄弟关系不好,张章辉(诉求人)要求其母逝世后必须在其兄张家富家办理,属于家事,镇驻村领导、村干部多次协调无果。但补偿款建议由其兄弟两共同存取,两兄弟表示同意。
安平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