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2018年8月,桂阳县洋市镇府桥村积极贯彻落实《桂阳县“大整治、大拆违、大清扫”攻坚活动实施方案》桂办字〔2018〕37号和《洋市镇“大整治、大拆违、大清扫”攻坚活动实施方案》洋发〔2018〕32号文件精神,并召开了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全村积极开展“大整治、大拆违、大清扫”行动,彻底消除违法违章建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基本拆除农村残垣断壁、废弃杂房、老旧烤房、旱厕、猪牛栏(舍)、无人居住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等。
二、关于“老房屋是青砖青瓦二层楼房,从拆除前老房屋的照片,可以细看到墙面是没有裂缝,墙体没有倾斜,拆除前有照作证。不属于危房。”经核实,邓恒芳反映的祖宅与本村村民邓勇军共厅屋,总面积约70平方米,建设年代约100余年。因年久失修、长期无人居住,多处墙体开裂、倾斜、梁栋腐朽且伴时有瓦片掉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关于“他们又讲我的老房屋几十年无人住,而我每次回家乡都是住在自己这栋房屋,家具齐全。”经问话笔录得知,邓恒芳70年代当兵参军后一直没有回来生活,其父其母先后于80年代、90年代过世后房子一直无人居住也无人管理修缮,早已成为危房,对村里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生活隐患,邓恒芳祖籍洋市镇府桥村6组(满泉自然村)绝大多数村民强烈要求拆危除患,确保村民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2月12日,我镇调查处理工作人员与当事人邓勇军和邓红兵(府桥村6组村民,府桥村二支部委员、村民代表)的问话笔录见附件二。
四、拆危工作小组人员分别与邓恒芳和邓勇军进行了电话沟通,对拆危的工作要求和必要性进行了解释说明。邓勇军作为生活在本村的村民,为安全起见,完全赞同将自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危房进行拆除,而邓恒芳当时没有同意。2018年8月16日,经邓勇军的要求和同意,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和挖机对邓勇军的危房进行拆除。由于邓勇军与邓恒芳房屋共厅屋,且都是年久失修的危房,在拆除过程中,受机械的震动和部分牵引力,导致邓恒芳的房屋全部倒塌。事后与邓恒芳进行了情况说明,整个事件过程不存在镇政府和村委会强行拆除行为。
五、府桥村党(总)支部书记江水胜与邓恒芳沟通时,邓恒芳明确表达如村组同意,由自己兄弟六人各出5000元进行重建。2019年清明节期间,邓恒芳返乡探亲,我镇驻府桥村领导陈石武同志也与邓恒芳当面进行了沟通说明并希望得到他的理解与支持。 综上所诉,网友留言不属实。
洋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