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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单位
桂阳县银河乡乌石村上户组村委非法剥夺个人土地承保经营权
刘先生
问政单位:桂阳
2020-04-25 08:36:56
本人桂阳县银河乡乌市村上户组人,从上大学到毕业工作一直未迁动过户口,村委却在我大学毕业后3年剥夺了我的土地承包和经营权。这是逼着郴州市高学历人才户口迁去外地么?可我若是结婚小孩可以有土地、老婆可以有土地,我却不能有。我堂姐从小户口就不在本村,也和本村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城镇户口,却莫名其妙被分配了土地。我父母多次反映也无人搭理。望相关部门核实解决。
官方回复
桂阳
2020-05-07 11:56:26
1、经乌市村上户组群众大会决定,自从分责任田土以来(此组责任田土三年大动一次),凡属于公务员者一律不得分责任田,凡属于嫁出者一律不得分责任田土。 本组群众大会决定:因刘兵是当教师,如果刘先生没有领到教师证的话,也要等到2023年才能分到责任田土,因为组责任田土三年大动一次。
桂阳县仁义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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