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郴州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教通〔2020〕18号)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关于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政策》(郴教通〔2019〕18号)等文件精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收费等相关问题,我们正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相关政策,待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将向社会公开。
郴州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