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汝城县土桥镇周家村2组村民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的回复
4月22日下午,收到关于汝城县土桥镇周家村2组村民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的诉求后,我镇高度重视,镇长黄泽红迅速安排分管领导袁海清组织人员到周家村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诉求人朱某华基本情况,女, 44岁,汝城县土桥镇周家村二组人。
2.被投诉人基本情况。周玖泉,51岁,土桥镇周家村二组村民,原周家村二组老组长;周四明,男,身52岁,土桥镇周家村二组村民,原周家村二组老组长。
3.主要诉求:反映汝城县土桥镇周家村2组村民周玖泉、周四明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出租。
二、核实处置情况
4月23日,武装部长袁海清带队分别与纠纷双方当事人见面沟通,对朱某华反映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做好了解释工作,明确了稳妥处置事宜。
经取证核实,诉求人投诉厂房(见附件)修建于2005年,属周玖泉所有,与周四明无关。此厂房是利用于老旧危房改建而成,有个人土地使用证(周智能,见附件),不存在周玖泉、周世民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的情况。
三、下段工作
1.加强打非治违巡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乱搭乱建,对群众反映有关问题积极核实处置;
2. 加强信访问题处置效率,主动摸排群众矛盾,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土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