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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湘阴渡镇湘阴村村支书乱作为

邓女士 问政单位:永兴 2020-04-21 18:36:12
我是永兴县湘阴渡镇湘阴村二组村民邓丽平。镇里发展新农村建设,需要用我家的宅基地。我家宅基地有200平方米,按照国家政策,宅基地补偿按300元/平米标准计算,可得补偿款6万元。
我两口子在长沙帮子女带外孙、孙女,不常住村里。我不在家期间,村干部没有与我协商沟通,未经得我允许,就私自动工拆掉我家围墙。于是我专程从长沙回湘阴渡镇,制止这种行为。村支部书记邓满才和我协商补偿我家宅基地拆迁款59100元整,并打了一张条子双方签字,让我凭条子去村会计拿钱。
村里新农村建设工程一直在进行,我多次拿条子找村干部领钱未果。于是我找村干部讨说法,然后邓满才说这块地有争议,产权不归我家,国家1982年颁发了土地所有制相关法律法规,我家的这些产权证明失效;还说我家是地主成分,言语上升到人身攻击。
我家有这块地的产权证明、契证、契税发票等相关凭证,以前春耕夏种,一组村民为了方便,一直占用我家宅基地晒稻谷,我们也给他们提供便利。事隔多年,现在要拆迁了,一组村民却来争这块宅基地的归属权。
我多次找村干部协调未果,不同意村里施工。这次,村里干部找来镇里干部邓先良来我家调解,经过多次沟通才把拆迁款调到26800元整。(邓满才多次承诺我家这块宅基地的补偿款,我跟一组各拿一半,金额相同。)我想村里搞新农村建设是好事,我也就算了,于是我老公李小朋2018年8月签了字。直到2019年年末,村里才支付这笔款。
可是,我最近了解到,我家有产权证明被忽悠只拿了26800元补偿款,一组没有产权证明却拿了60880元。我心里难受至极,觉得村干部处理这件事情有失公平公正。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实在想不通,作为党的基层干部,这样处理事情让人感到心寒!
前两天村里又来施工,我说补偿款未兑现,我家暂时不施工。村里施工人员对我爆粗口,上升到动手打人。暴力施工!然后有人打110报警,经派出所朱所长调解双方应合理处理此事,从根本解决问题。
我想反映:
1.一组村民没有任何相关土地依据凭证,村支部书记邓满才私自做主给其60880元补偿款,公然违反村财务纪律规定,属违法违纪行为。
2.我家有土地依据凭证,宁愿个人吃亏,愿意跟一组村民拿一样多的补偿款,支持村里建设。但是现在我家拿26800元,一组村民拿60880元,村干部怎么可以这样神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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