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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老房屋被乡镇政府拆除

邓恒芳 问政单位:桂阳 2020-03-30 19:40:37
我是桂阳县洋市镇府桥村满泉东村邓恒芳,联系电话18709484913。2018年8月,家乡的老房屋未经本人同意被洋市镇政府当作"危房"拆除。洋市镇政府不给经济补偿,也不按原状修复。老房屋是祖宗多代遗传下来青砖青瓦二层楼房,拆除前有房屋照片,墙体无裂缝,没有倾斜,地基没有下沉。他们为什么要当作危房拆除?洋市镇政府人大主任陈石武开始答复,是按照《湖南省2018年旧房拆除新规》拆除;有主人的房屋拆除应该有补偿。第二说拆别人的房屋影响我的房屋倒屋塌;第三次又讲是按照桂办字[2018]37号和洋发[2018]32号文件精神"大整治、大拆除、大请扫"拆除。房屋主人不同意拆除,需要强行拆除应该按法律程序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并发文件公告,办理拆除手续、签拆迁协议才能强行拆除。请求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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