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文
问政单位:桂东
2020-03-28 12:10:50
我是桂东县寨前镇人,于3月8日去越南公司复工,根据当地政策需要在东盟第三国隔离满16日方可入境,可是3月22日越南政府发布通知:从3月23日全面禁止外国人进入越南。依据郴州市3月16日发布的对所有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天隔离规定,既然复工不成只有返回家,并且依据3月16日颁布的规定第9条主动与村委会汇报了回家的信息并提供了回家的行程(第9条内容:外国公民、不主动如实报告情况的中国公民的隔离食宿、检测等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3月24日从柬埔寨飞至长沙黄花机场,然后桂东县相关部门到机场接回桂东东来宾馆隔离,当时也没告知接车、住宾馆、吃饭问题自费,今天说要缴纳费用,我们很是不解:我们是3月25日入住宾馆的,然而政府拿出今天下午14:07分在郴州发布上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的工作通知(郴疫防【2020】15号)来对应我们之前进来隔离人员的费用问题(核酸检测、接车、吃住费用)。本来疫情发生后,农民工就几个月没有收入,再加上隔离费用自费,弄得我们雪上加霜。我们不是在郴疫防【2020】15号文件出来之后回来的,如果是之后回来说要收费我们也觉得合情合理,请桂东方面给出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