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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地税局违规违纪出租门面造成商家损失十多万元

扶东鹏 问政单位:安仁 2020-03-28 10:31:45
我是郴州市桂东县的一名普通老百姓,2018年4月份与朋友合伙开店子做生意,2018年4月19日与安仁县地税局签定门面租赁合同,结果店子开业不到半年,地税局就通知我们说门面要收回。我们是2018年4月19日签合同的,而税务系统早在2017年10月份就有文件对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文件对税务部门对办公用房出租、出借做出了具体规定。文件上明确说明了【国税系统明确从2017年10月起,全省系统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而地税局明知道有文件规定了门面不能出租、续租还依然把门面租给我们,是地税局有关领导违规违纪出租门面,才导致我们经济损失十多万元。而且2020年3月27号我们居然收到了地税局状告我们的法院传票,后地税局的领导才打电话说我们情况特殊让我们过去谈,我们特意从桂东去安仁希望他们能够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方案,结果谈的过程地税局的胡主任丝毫没有诚意解决问题,他让我们提条件,我们说续租,地税局说不可能,我们说请地税局对我们做出适当补偿,地税局说我们的损失与他们无关,让我们直接走法律程序。他们违规违纪、违反中央下达的文件,在知道中央有文件规定不能出租门面、已然出租的门面都要收回的情况下,隐瞒和欺骗我们,才造成了我们花9.8万从上一位老板手上转让他们的门面后重新装修又花6万,而从今年的疫情爆发到现在国家政策都在努力帮老百姓解决困难,恢复经济,而他们身为国家单位现在还把我们告到法庭,让我们关门走人,我们四处奔波投诉无门,希望上级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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