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郴滞留湖北”网友:
您好!
您反映关于“桂东县收取返乡隔离人员每人200一天费用,是否合理”的留言已经收悉,桂东县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高度重视,为消除网友疑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疫情防控的有力有序。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2月12日,桂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北及“四省八市”入(返)桂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疫指〔2020〕26号)文件,文件规定“集中隔离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由个人承担,乡镇负责收取。2月10日至11日隔离人员,按每人每天100元收取;2月12日以后的,按每人每天200元收取。入住对象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费用(200元/次)由县财政承担。”文件下发后,各乡镇均采用乡镇政府先行垫付,待隔离结束后再收取食宿费用的做法,期间未对相关人员收取费用。
二是2月18日,郴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隔离观察工作的通知》(郴疫指〔2020〕60号)文件,文件规定“集中观察对象观察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当地财政承担,观察期结束后的费用自理”。桂东县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将该《通知》转发到了各乡镇(场)、各单位,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截止目前,桂东县没有收取任何集中隔离人员食宿费用。
三是3月19日下午14:30,桂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召开了会商会,按照《郴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的通知》(郴疫防办〔2020〕4号)文件精神,对前期发文进行了梳理。会议研究决定停止执行部分文件,其中就有《关于印发<湖北及“四省八市”入(返)桂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疫指〔2020〕26号)文件。
截止目前,桂东县新冠肺炎“零确诊”。我县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这些成绩都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桂东县将继续紧盯“零”目标不动摇、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斗争精神,以更严作风、更实举措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桂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