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个人账户资金是基本医保基金的一部分。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保有关规定,个人账户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
对于网友“关于将口罩纳入医保卡结算的建议”,为进一步发挥个人账户医疗费用支付功能,我市做了相应探索,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和专科门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医保〔2017〕3号),个人账户可用于购买“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消毒用品(卫消字)”。如果市民在我市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购买属食药监械字和药监械字号的口罩,是可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结算的。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