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土地转让谋取暴利》投诉的情况说明
经核实,我镇目前掌握的情况如下:
一、“集体山林非法转让给某退休干部”不属实。2004至2005年,某老年公寓公司老板曹武三到田家湾村因建老年公寓而承租土地,价格为2.7万/亩,手续齐全。根本不存在把土地转让给某退休干部一事。
二、“组里干部联合,各家签字”不属实。当时公寓公司承租了3个组的地,分别为二组、曾家浪组、皂角坪组。组上多次召开会议,在征得过村民同意后才签字的,时至今日许多村民仍有印象,也都知晓此事。
三、“以13万多一亩从他方手中收购”不属实。在2012年,因公司经济状况不佳,曹武三无力再投资建设老年公寓,故将所承租土地转给奥米茄公司用于建设太阳城健康养老社区。
此事于2015年相关部门已调查澄清过,现由于相关人员已离开坳上,且投诉内容过于模糊,我镇在调查取证上存在困难,下一步会继续关注此事,建议举报人到镇纪委或国土部门进行详细说明,便于调查取证。
苏仙区坳上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