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民肖女士反映“她系同心路郴州水泥厂退休职工,每年大病医疗保险(200元/年)均需要自行单独缴纳,咨询是否能办理由工资代扣业务” 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医保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自2019年起,企事业、机关单位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在未移交之前,可通过“智慧人社”采取网上自助缴费或银行代扣(原签订代扣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费用。经核实,诉求人肖晓萍女士(43280119580715302X)系郴州市城镇职工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已与郴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委托的工商银行签订了银行代扣协议,今年可继续通过银行代扣来收缴2020年度大病互助费。
2020年2月14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诉求人肖女士,并就她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详细解释,肖女士表示已知悉。今后如对灵活就业保险相关问题仍有疑问,可咨询郴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业务综合科0735-2257456。
郴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