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依纪依法依规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已对该舆情反映的问题线索成立了核查组,开展初核调查工作。由于该舆情反映的问题线索时间久远,时间跨度长,反映情况复杂,取证较为困难,现正在办理之中。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对该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加快查办进度,依纪依法依规处理线索中反映的问题。
中共苏仙区纪委
2021年4月19日
请问一下,苏仙区纪监委:
本信访件贵委己接办受理一个多月了,还不见贵委联系本信访人。
期望贵委能加大对该信访举报件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力度,给原郴州市铅锡冶炼厂全体仅存被强迫买断工龄职工一个迟到十九年的公道,更以告慰因病痛而无力医治而早早离世,含冤九泉的职工。
惩治贪官污吏,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依纪依法依规解决和处理官侵民权霸民财的历史遗留案件问题,应是各级纪监委神圣的职责和义务。
今天是7月l9日,也就是说,自4月19日苏仙区纪监委受命对发生在十九年前,苏仙岭街道办原领导违法侵权,强行霸佔原郴州市铅锡冶炼厂土地征收职工安置补偿款二百多万元和职工安置房二十余套的严重贪腐历史遗留案件问题的重新开展调查和核实,己整整过去了三个月了。
而根据国家信访条例之规定:一般信访问题,自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须办理完结,情况特殊的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办理完结。
三个月来,对这一历史遗留案件问题的办理进展情况,区纪监委从未与本信访举报人和我厂职工代表进行反馈和联系,不知调查和核实工作进展的如何,敬请能尽快依纪依法依规解决和处理此案,给我厂仅存被强迫买断工龄职工一个迟到十九年的公道。
而不要象苏仙区信访局工作人员那样,对国家信访局转交办的信访件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踢皮球,打太极,更是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国家司法和信访,干部管理条例,将原告举报被告的信访件交由被告处理或作销毁证据处理。这种毫不负责任的对待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恶劣态度,难道是身为政府信访部门工作人员之所为吗?
2021.7.19.23.16。
二零零三年中旬,长沙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下属集体企业一一浏阳市友谊大厦被开发商收购进行房地产开发。由于利益驱使,淮川街道办事处领导以当年建友谊大厦曾以街道办的身份为其货款九十万元为名,妄图将该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险全部购买完毕后,再付给每一位职工一定数量的工龄买断金后,拟将剩余资全三,四百万元全部占为己有。此决定一出,顿时在全体企业职工中引发极大轰动。职工认为,根据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所有合法财产,属于全体职工所有,不容侵犯。为此,职工们将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
由于此案没有牵连到省市区(市)有关领导,所以浏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就判处淮川街道办事处败诉,依据法律,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一切合法财产权益应属于全体职工所有。
也是在二零零三年,本市北湖区人民路街道所属北湖区第一建筑公司面临改制,全公司7.8亩土地全部卖给开发商进行房产开发。
自始始終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没有参与对该公司土地出让的任何一次与开发商的谈判,全是由该公司的领导和工人代表全权代表职工与开发商谈判和签定士地卖买协议书。所获456万的职工安置补偿款,全部用于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险的缴纳和职工工龄的买断。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没有从中拿走一分钱,更没有交过一分钱税费和土地出让金。而苏仙岭街道办事处为了吞掉我厂职工的安置补偿款,不惜以身试法,挺而走险,买省市区三级腐败官员,导致我厂职工代表十九年多来,依法维权上访,信访,网访终难获省市区委政府的有效处理和解决,是何道理?腐败不除,腐败分子的保护伞不除,天理难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