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野蛮驾驶致乘客摔伤,驾驶员安全员相互推诿拒不承担责任,请求曝光。 2019年11月3日下午六点多,26路公交车在友谊中皇城站台靠边停站上客时,在乘客上车还没站稳情况下猛烈发车,由于速度过快,来不及刹车,撞击前方行驶车辆,引起交通事故,还导致车内乘客一阵恐慌,部分乘客摔倒,其中一名五十多岁的老人严重摔倒在地,这位老人就是我的母亲。 我母亲摔倒在地的那一刻已经失去了知觉,不知疼痛,不知呼救。等过了几分钟之后,我母亲开始慢慢恢复知觉,经不住疼痛而叫喊,司机不仅不前来询问我母亲受伤情况,还大声训斥我母亲,不准叫喊。驾驶员全程没有联系受伤者家属和拨打120等救援电话,幸而得车上好心人帮忙,打电话给我前来救援,待我们到达事故现场后,才拨打120开始实施救援。 当我母亲被送进医院后,公汽公司前来处理事件的人员说辞:身上没有钱,拒绝支付检查治疗费用,从而所有检查治疗费用由我们自己垫付。在后期的治疗过程中,公汽公司没有任何人前来探望我母亲,也没有任何人来主动处理这起交通事故。 我们在交警下达责任划分书之后,多次与公汽公司交涉治疗费用事宜。负责处理此次事故的专员,每次都以司机不认可责任划分书需要复议为由拒绝交谈,我们只能自己主动多次与公汽公司交涉治疗费用事宜,从一开始的复议推脱,到后来的公司不会出一分钱,全部由保险公司理赔为由,每次都是无果而终,公汽公司处理事件之人,电话交谈中对我们进行语言攻击,更是对我母亲进行恶毒谩骂。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核查,经查,2019年11月3日下午7时许,该乘客在国庆路人民路口公交站台乘坐26路1136号公交车(经开区至下湄桥方向)。车辆行驶至国庆北路步步高超市路段时,因前方车辆突然紧急刹车,为避免与其相撞,驾驶员便采取紧急刹车制动,由于事发突然,乘客当时未及时拉住扶手,造成车内摔倒事故。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安全员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并陪同该乘客及家属到医院及派出所进行救治和协商,且公司事先垫付医疗费3800余元。但因事故协商处理结果存在分歧,多次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现事故仍在进一步协商处理中。
在此次事故中,驾驶员没有第一时间起身帮助受伤老人,未妥当处置此事,我公司已对该名驾驶员服务态度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老人深表歉意。因公交车驾驶员行车时,主要精力是关注前方路面安全情况,遇到突发情况,会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以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对此,我公司将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网友就此事协商处理,可以与我公司安全科进行协商。联系电话:2323892
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