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章县五岭镇分水村鑫鑫采石场问题”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通过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反映人所说的“宜鑫采石场”是指宜章县宜鑫石料有限公司,2020年1月15日,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立即电话联系了反映人肖某祥并来到五岭镇分水村。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邓某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022MA4PCRRW1Q,位于五岭镇沙坪里村17组,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总用地面积110800平方米,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该公司采石场项目于2018年9月20日在发改局立项,于2018年10月29日取得宜章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手续,于2019年4月份开始建设,目前正在建设当中。
二、 处理情况
关于反映人反映“该公司施工作业时将水源损毁,致村民无水可用”的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反映人肖某祥的别墅与该公司采石场项目距离约200米,反映人取水在该采石场附近,因采石场建设将该取水井损坏,反映人向该公司负责人反映后,已将取水井重新修复,因冬季干涸,取水井无水,公司又在旁边打了口井供反映人使用。
至于反映“施工时噪音污染严重”的问题。我局2019年11月11日已对该公司采石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宜环改字[2019]20号)后,责令该公司必须按照作业时间进行生产,严禁夜间生产作业时间超过22:00分,避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活和休息。该公司负责人邓某伟已按照环保部门的下达的整改要求落实到位,避免周边群众受到影响。目前该公司负责人正在进一步与反映人沟通协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加强对该采石场的整改进行监督,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确保群众环境权益得到保障。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