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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单位
市民三轮车无故遭毁求处理
佚名
问政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12-30 15:07:31
2019年12月20日,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无故将我停放在南岭大道“七星大市场”路段公共停车位内的三轮车损毁(车辆受损),请求处理。
官方回复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12-30 16:13:06
接到投诉后,我单位安排执法人员蒋勇、杨翔到现场了解情况。经查,2019年12月20日10:53我街道接到采集员上报案件冲口路七星市场门口人行道上有非机动车停放,处理时限2小时,我单位执法人员杨翔、蒋勇到现场处理,该处有2台三轮车占道停放,未停放在非机动车指定停放点,其中一台三轮车已被执法人员劝导入栏了,另一台三轮车被锁住,找不到车主,且发现该三轮车轮胎已变形烂了,我单位执法人员不敢去移走,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因此我单位执法人员一直未敢触碰本已破损的三轮车。我们
已把现场情况向投诉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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