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
您反映关于“桂东县众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售卖不合格米粉”问题已经收悉,桂东县委网信办立即向湖南省众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交办,通过了解情况后,湖南省众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此问题作出回复,回复内容如下:
我公司在京东平台运营的店铺于2019年12月8日收到客户购买汝城县汝泉粉业有限公司的绿茶粉丝订单。该批次产品生产日期为2019年4月,产品处于保质期内。在12月17日收到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告知县相关单位收到该客户投诉,投诉内容为包装上产品标注号为DB43/156-2017,与干米粉最新监测标注Q/CRRQ OOOIS-2018不符。随即我公司与仓库产品核实,并与厂家取得联系,确定该产品包装产品标注号印制未更新,对线上该产品销售下架。并对产品质量资质再次核实,确认该批次产品未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生产企业已经按照新标要求对生产厂房升级,将生产企业于2018年9月18日取得湖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证书扫描件以及2019年4月该产品生产批次的第三方出具的CMA生产检测报告扫描件发送给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消费者。随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桂东县产品发货仓库进行再次核查,对该产品要求包装整改,产品属于包装印刷有误,未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对包装整改要求我司已告知厂家,并将在之后对销售产品严格审核。12月22日,店铺收到张先生产品全额退货申请,所购货款已退回给客户,产品已寄回。
湖南省众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