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反映的“芙蓉学校建设项目未经同意占用他家的田,请求处理”的有关事项,我局已收悉,经向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以(2013)政国土挂字第25号审批单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经乡镇、村委、村组等代表协商议定了征地事项,签订了征地协议书,汝城县人民政府已将征地补偿款依法足额支付到位。因此,不存在您所反映的未经同意占用农田的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汝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