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仁县金紫仙镇东冲村外出务工人员,在东莞每年都依法缴纳社保(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五险。同时每年也在老家安仁县缴纳新农合医疗保险,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在老家安仁还要重复缴交新农合医疗保险吗?
老家村委会的说法是新农合医疗保险是按户缴纳,也就是所有家庭成员都得缴纳,因为我是户主,如果我因为在外地已缴纳社保(包括医疗保险)而不再在老家重复缴纳,那家庭其他成员可以缴纳吗?
关于“安仁县新农合医疗保险缴纳问题”的回复
安仁县城乡居民医保(由前新农合和前城镇居民医保合并而成)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参保方式在户籍所在地缴费参保,原则上不重复参保。对于部分在外务工人员已经由务工单位缴纳“五险”的人员,我们建议也在户籍所在地买一份医保,原因有二:
1、这是对自己负责的一种保险方式。企业的“五险”是按月缴费的,职工年度内如果发生辞工、辞退等离职行为,这期间就失去了医疗保障(以往年度就有多例这种在外务工人员发生这种情况来我单位要求中途参保的现象);
2、假如年度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在务工所在地报销医疗费用后的剩余部分费用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医保部门按比例报账。
安仁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