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来件收悉。现就桂东县学府华庭地下停车位何时办理产权证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申请不动产登记,应依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1)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个人提供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总证原件);
4.房屋登记簿及预告登记簿(复印件)或预告证(原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6.契税票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7.原土地总证(复印件)、土地验收意见表或不动产权证审核确认表;(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复印件开发商盖章)(如总证为不动产证的,该资料不需提供)。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收到以上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书。
桂东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