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资兴矿区棚改指挥部在未跟业主协商的情况,启动了第二次预交款的通知:新房主体工程二层完工后缴至总房款的70%,主体工程封顶后缴至总房款的95%。
现在大部分业主不同意这样的交款方式。现在向领导们提出几点疑问:1.请问这次交钱和业主代表们协商过没有?有何凭证和依据?为什么跟第一,第二批不一样?2.请问最终房价到底确定了没有?又如何确定的?面积超出10平方的,要按多少一平方计算呢?我们绝大多数业主的最低限度就是封顶交钱到70%,拿钥匙交到90%,产证到手交到100%。
希望领导您能认真听取棚改业主们反应的问题,合理采纳,及时解决。我们将以官方的书面文字为准。静候佳音,谢谢您的关注。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针对业主疑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1、关于二期房价格问题
二期新房计价按2015年9月专题会所确定的标准和原则不变,即80平米以内的多层步梯房价格:建筑成本价为1350元/平米,建设成本价1450元/平米;电梯房建筑成本价1950元/平米,建设成本价2050元/平米。此计价标准和原则,当年各项目单位都进行了公示,业主也都签字进行了确认。但80m以外的面积计价将按综合成本价进行计价,综合成本价的确定将会依法依规依程序测算,并接受中央审计署的审计复核。
2、关于业主质问分4次预交房款与一二期不一致的问题
根据湘政发[2010]5号文精神,棚户区建设资金来源分两部分:房屋主体建设资金完全以购房业主个人按住宅建设或维修成本出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则以中央、省补助为主。因房屋主体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按建设进度拨付给施工单位,所以项目单位收取业主的预交款也要按建设进度收取,否则,不但影响工程建设进度,而且也会因不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违约索赔,建设成本也会随之地加。分批次预交款的确定,是经过三个项目单位及民意代表共同商议通过决定的,且要求项目单位做好解释和宣传发动工作,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指挥部作为代建单位,为把棚改工作这项惠民工程做好做实,群策群力协调各方,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力推进二期棚改建设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让广大业主尽早入住新房。
特此回复。
资兴矿区相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二0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