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我不是贫困户”提出的一般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剩余1万元补助资金未发放的投诉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2017年,是桂东县脱贫攻坚的一年,根据省市文件规定,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只针对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补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经县委、县政府多次会议讨论决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4万元/户,并非您提出的几十万元的补助;
二、为加快土坯房改造工作,根据我县2017年相关文件规定,对一般农户危房改造补助2.5万元/户,资金分两批拨付,第一批1.5万元,第二批1万元。第一批1.5万元已于2018年1月拨付到位;第二批1万元根据银行规定,需农户竣工验收之后予以兑现,因建房户建房时间不同,竣工时间不同,为避免各建房户之间出现矛盾,采取了统一拨款的方式,第二批资金拨付报账资料各乡镇已于2018年8月底报送至县危改办,县危改办于9月初完成资料审核、签字相关工作,现已报至星火集团和银行,银行审核把关后,将于近期拨付。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关注,希望您继续对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桂东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